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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时间:2017-05-15  

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校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加强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确立我校安全工作体系。
一、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
副组长:系统负责人
成员:职能部门负责人、专业负责人
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专业、各班级、各部门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二、组建学校安全管理组织体系
根据学校工作实际,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部门

安全检查项目责任部门
安全教育各部门、各专业
安全资料、台账各部门、各专业
财产、防盗安全各部门、各专业
消防安全、校舍安全、食品(饮用水)安全总务处
校园周边及治安安全、校园秩序及防暴安全;保卫科
户外体育设施、体育课教务处
教学常规安全、教学附属设备、技能场所设备及操作安全教务处
公共卫生安全、交通安全、安全教育、寝室安全政教处
学生宿舍政教处
三、注重学校管理中的安全工作管理

      1、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2、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
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上级教育主管领导;学生从学校离校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学校,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一份报当地政府,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3、建立健全领导值班、教师、警务室、护校队值日制度
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充分发挥警务室的功能,负责学校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4、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
学校要加强师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全体教师敬业受岗爱生的思想,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燃,教职工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实训场所和学校。
      5、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外出参加社会活动
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学校批准,各专业各班级不得擅自组织参加。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活动。
      6、抓好学生上放学途中安全教育。
教育学生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7、加强校舍安全管理,定期排查隐患。
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8、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体育器械、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安全可靠。
      9、任课教师要做好学生上课期间的考勤检查与请假登记工作。